一、健全移风易俗工作体制。建立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成立由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、综治办、民政局等19个部门和15个镇街区参加的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,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。文明办具体负责协调、督导、考核等工作,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,负责调度、指导、管理等工作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,各司其职,协作配合,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合力。
二、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。在全市595个村红白理事会全覆盖的基础上,重抓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,推动镇村两级在简化程序、减少浪费等方面动真格、出真招。在全市开展村级红白理事会成员移风易俗业务培训,受训人员达1800人次,有效提高他们理论政策以及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。出台《龙口市移风易俗工作方案》,对移风易俗工作目标、任务进一步明确,细化工作要求;推动镇村两级完善婚事新办、丧事简办标准和要求,反对大吃大喝、大摆宴席等铺张浪费行为,明确禁止丧事棺木土葬、吹鼓奏乐等封建迷信活动。在此基础上,要求村级将喜事新办、丧事简办、厚养薄葬等条款写入村规民约,并公开上墙。
三、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教育。在电视台、今日龙口报等开设“新风拂龙口”专栏,报道基层移风易俗工作推进情况;加强对移风易俗有关规定的宣传和正反典型宣传报道;在春节、元宵节、清明节等传统祭祀日,刊发文明祭祀倡议书和各级各部门有关举措,营造文明祭祀良好氛围。加强基层普及宣传,先后印发《移风易俗倡议书》20余万份,在社区、村居利用街面、楼道、宣传栏、宣传牌、LED屏,开展孝老、节俭、破除封建迷信、邻里和睦等内容的教育,浓厚移风易俗工作氛围。
四、加大督导考核力度。将乡村文明行动作为“全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”的重点工作主要考核内容。在此基础上,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,加强对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。每季度由市委副书记带队,对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和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督导检查,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并计入年终考核。同时,将乡村文明行动纳入文明单位、文明镇、文明村评比,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取消其评选资格。